今天是 济南 14-25℃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强检工作计量器具 当前位置:主页 > 客户服务 > 业务流程 > 强检工作计量器具 >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8]205号)文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全面推广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鲁市监量字[2018]88号)文件,我省强检计量器具备案及检定信息的汇总及统计工作,统一使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台账维护、网上检约、预约受理等一网通办。持有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使用浏览器登录访问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网站(http://psp.e-cqs.cn/)进行业务办理,待我院受理,器具的流程状态显示:”待检定“后,请携带仪器到省计量院业务大厅提供预约编号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加入QQ 群:1015545985(计量强检(企业用户群))咨询客服。
     有特殊情况的,请咨询0531-82960865。

附件:关于企业用户使用强检平台的步骤说明
           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8号 邮 编:250014
   
电话:(0531)82603948 备案号:鲁ICP备05024631号-1
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获得更优质的浏览体验